认真履行“信息、服务、协调、调研、交涉、保护”职责,在平等、互利、互惠、双赢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中刚经贸合作关系发展。重点工作包括:
1、根据我国政府对外经贸合作政策和方针,加强与驻在国政府有关部门、经贸机构、区域性组织及国际组织等部门联系,积极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与驻在国经贸关系发展;
2、依照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办理与驻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机构签署经贸合作协议的有关事宜,推动执行两国政府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并就协议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国内提出报告和建议;
3、深入了解、研究驻在国经贸合作情况,并就发展双边经贸合作关系研提意见和建议;
4、维护我国企业在住在国经贸合作领域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并遵照国内指示开展对外交涉和协调;
5、为驻在国企业和中国企业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做好国内经贸团组接待工作并为其提供驻在国政经形势和法律环境情况介绍,协助国内及驻在国重要交易会/博览会的招商和参展促进工作;
6、协助国内主管部门做好对援外项目实施的境外指导和管理;
7、加强对双边经贸投资合作和承包工程项目的协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