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刚中资企业、机构:
根据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2004年商务部第16号令)和其他有关对外投资合作的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处与各中资企业和机构的联系,做好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我处决定对驻刚果(金)各类中资企业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所有在刚开展业务的各类中资企业和机构都应按本通知要求,在我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填写《驻刚果(金)中资企业和机构登记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资料:
(一)中资企业(指在刚正式注册的独资、合资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等),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1)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2)商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3)在刚果(金)当地的注册文件。
(二)中资机构(指国内企业在刚正式注册的办事处、代表处等),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1)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2)商务部制发的《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3)在刚果(金)当地的注册文件。
(三)项目机构(指国内企业或单位为承担政府援助、双边合作项目而在刚设立的技术组、项目部、经理部等),提交国内企业或单位在刚设立项目机构的批准函、证明函等相关文件(经援项目组不提交)。
(四)无任所机构(指中资企业临时指派人员通过不定期巡回访问等方式跟踪、探讨双边投资合作事宜),提交国内中资企业在刚开展业务的申请函或相关材料,以及委派的无任所业务人员的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等)。
上述企业和机构中,未办理境外投资或境外机构审核备案手续的,只提交在刚注册相关文件。
三、以上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动时,请相关企业和机构及时向我处更正。今后我处每年将统一核对更新一次。
四、办理登记备案截止日期为2008年底。《驻刚果(金)中资企业和机构登记表》可从我处网站下载。来不及提交书面表格的,可先将电子版发至我处邮箱,带有签字或盖章的书面表格与其他资料一并补交。
五、除特殊原因外,凡不在我处登记备案的中资企业和机构,今后我处原则上不受理其相关业务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驻刚果(金)中资企业和机构登记表
我处联系方式如下:
网址:http://cd.mofcom.gov.cn
邮箱:jingshang@cctnet.cd
cd@mofcom.gov.cn
联系人:李铁棒
电话:00243-851725151
驻刚果(金)使馆经商处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驻刚果(金)中资企业和机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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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项目 |
填写内容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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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刚果(金)企业、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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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填中文和外文全称,勿用简称或缩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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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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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刚注册地或常驻地及具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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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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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刚注册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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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营业执照号(R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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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企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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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国家代码(Id.N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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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企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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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登记号(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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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资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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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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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L、SARL或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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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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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企业填写,分别填:独资、合资、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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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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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投资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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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国内批准的中方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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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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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中方企业实际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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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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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合资、入股企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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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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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填写:贸易、工程承包、直接投资、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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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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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本企业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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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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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和机构在刚常驻的所有中方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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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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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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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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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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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雇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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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固定的当地雇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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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审批备案情况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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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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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主管部门批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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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证书或设立境外机构批准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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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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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投资主体(或主办单位或派出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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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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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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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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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及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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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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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字: |